3月1日起,由市场监管总局修订出台的《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施行。新规施行后,“缺斤短两”“鬼秤”等违法行为如何有效打击?如果消费者被“鬼秤”欺诈了,如何获得赔偿?
执法人员检查电子秤。
“经营者利用具有作弊功能计量器具构成欺诈的,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退一赔三’规定,通过民事赔偿责任倒逼经营者规范经营。”连日来,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来到辖区农贸市场,对电子秤等计量器具进行了随机检查,重点检查计量器具是否经过强制检定、是否存在作弊行为等。同时,以计量新规正式实施为契机,向经营者讲解查办“鬼秤”的真实案例,规范市场计量行为。并向市民介绍了一些简单实用的辨别方法,如检查秤具是否有检定合格标志、是否在有效期内等。
据介绍,《办法》着重对集市主办者和经营者的职责、计量违法行为的处罚等进行了修订完善。比如,在计量违法行为处理方面,《办法》规定,集市主办者应当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做好集市定量包装商品、零售商品等商品量的计量监督管理工作。
“消费者和经营者因计量结果产生纠纷时,应到市场公平秤进行复秤保留证据,同时,联系市场主办方协调处理,如果主办方未及时处理,消费者可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计量科工作人员唐刘介绍。
一台小小的电子秤,一头连着消费者的权益,一头系着商家的诚信。针对不少消费者反映,此前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对于使用“鬼秤”的不法商家处罚过轻,没有真正形成震慑效果。新修订的《办法》加大了对相关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办法》明确规定集市主办者发现经营者从事计量违法行为而不制止,或包庇、纵容的,处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万元以下罚款。
“《办法》进一步深化电子计价秤市场秩序综合整治,压实集贸市场主办方的主体责任。接下来,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加强对农贸市场计量器具的监管力度,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严厉打击计量作弊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唐刘表示。(何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