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共8个村镇、9家单位新入选第七届全国文明村镇、文明单位
2户家庭、2所学校新入选第三届全国文明家庭、文明校园
13个村镇、16个单位、2户家庭、1所学校通过复查确认继续保留
全国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荣誉称号
5月23日,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在京召开,中央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授予202个城市(区)全国文明城市(区)称号,授予3316个村镇全国文明村镇称号,授予4688个单位全国文明单位称号,授予798户家庭全国文明家庭称号,授予890所学校全国文明校园称号;授予60名(组)同志第九届全国道德模范荣誉称号,授予239名(组)同志第九届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
蚌埠市蝉联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全市共8个村镇、9家单位新入选第七届全国文明村镇、文明单位,2户家庭、2所学校新入选第三届全国文明家庭、文明校园,13个村镇、16个单位、2户家庭、1所学校通过复查确认继续保留全国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荣誉称号。
第七届全国文明村镇名单(8个):固镇县濠城镇、龙子湖区李楼乡贾庵村、蚌山区燕山乡定庵村、禹会区马城镇草寺村、淮上区沫河口镇龙庙村、怀远县白莲坡镇白莲坡村、怀远县古城镇合淝村、五河县沱湖乡大岗村。
复查确认继续保留荣誉称号的全国文明村镇名单(13个):淮上区小蚌埠镇、怀远县万福镇、固镇县谷阳镇、固镇县刘集镇、蚌山区燕山乡孙家圩子村、禹会区长青乡宗洼村、淮上区曹老集镇杨湖村、怀远县淝河镇中淝村、五河县头铺镇安淮村、五河县临北回族乡临北回族村、固镇县谷阳镇张桥村、固镇县王庄镇南屯村、固镇县新马桥镇水利村。
第七届全国文明单位名单(9家,含行业系统创建):中共蚌埠市委网信办、蚌埠市人民检察院、国家税务总局怀远县税务局、蚌埠市交通运输局、蚌埠市蚌山区淮河社区行政事务管理中心、安徽水利开发有限公司、蚌埠新奥燃气有限公司、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蚌埠中环水务有限公司。
复查确认继续保留荣誉称号的全国文明单位名单(16家,含行业系统创建):国家税务总局蚌埠市税务局、蚌埠市财政局、蚌埠市第一人民医院、蚌埠市气象局、蚌埠市蚌山区天桥街道喻义巷社区、蚌埠市蚌山区淮河社区行政事务管理中心碧水蓝天社区、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蚌埠站、蚌埠市烟草专卖局、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公司、中国兵器工业第214研究所、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蚌埠供电公司、蚌埠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安徽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蚌埠卷烟厂、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机关)、蚌埠海关、中建材玻璃新材料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第三届全国文明家庭名单(2户):宫金妹家庭、杨苗苗家庭。
复查确认继续保留荣誉称号的全国文明家庭名单(2户):马彩娣家庭、朱浚川家庭。
第三届全国文明校园名单(2所):蚌埠第一实验学校(中山校区)、蚌埠市凤阳路第一小学。
复查确认继续保留荣誉称号的全国文明校园名单(1所):蚌埠第二中学。
(记者 周芳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