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10日,蚌埠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蚌埠市促进智能传感产业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是我市取得地方立法权十年来首次在产业发展领域进行地方立法,也是全国首部促进智能传感产业发展的地方性法规。
蚌埠跨越赶超的根基在工业、优势在工业、出路在工业。近年来,蚌埠智能传感产业加快发展,形成了产业发展核心优势和高度共识,《条例》的出台标志着我市在进一步提升智能传感产业竞争力、做大做强这一“风口”产业方面迈出了关键一步,以良法善治赋能产业高质量发展,推进“智造强市、产业立市”第一战略实施。
监督立法双管齐下
推动工业强市战略
“传感器虽小,却是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万物互联的‘感官器官’,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关键环节。”今年8月,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围绕《条例(草案)》展开讨论,就条例的条款内容、逻辑结构、实施可行性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一直把推动产业发展作为监督重点,通过视察调研、听取和审议政府专项报告、政情通报会、专题询问等形式,持续关注全市工业、制造业经济发展。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将“我市智能传感产业发展推进情况”列入年度重点关注的议题之一,坚持立法与监督“双管齐下”。

时光回溯到今年6月25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我市智能传感产业发展推进情况的报告和相关工作委员会的调研报告。报告深入剖析了产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产业规模不大,2024年规上企业仅51家,产值47.7亿元,与2025年实现产值200亿元的目标差距较大;产业链细分环节薄弱,高端芯片设计能力不足;公共服务能力不足,关键技术支撑和成果转化有待加强;应用场景建设不足,市场牵引能力不强;资金支持及人才保障不足等等。
如何破解这些难题?在随后的专题询问环节,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市人大代表一连抛出12个问题,直指产业发展痛点。
“市人大常委会连续7年关注制造业招商引资,今年将聚焦点放在了智能传感产业这一提升我市产业竞争力的切入点和突破口。”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负责人介绍,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要强化“风口”意识,发挥优势,集中资源,进一步做大做强智能传感产业。
监督不是终点,要从根本上解决产业发展问题,需要通过法治方式固化经验做法、破解发展障碍。经过深入研究和充分论证,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将《条例》纳入立法计划,并与市政府共同成立立法工作领导组,由人大常委会和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双组长”,对立法工作进行统筹、指导、监督,协调解决立法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小快灵”立法破题
精准措施务实管用
相较于综合性法规“大而全”的全面铺陈,《条例》采用“小快灵”立法模式,聚焦我市智能传感产业发展中急需解决的突出问题,进行精准施策。
“这是我市产业发展方面第一部地方性法规,必须坚持问题导向,做到务实、管用、有效。”立法过程中,市人大常委会主要负责同志多次强调。
今年4月以来,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法工委提前介入,全过程参与《条例(草案)》的调研、起草、讨论、修改等工作。立法工作者们深入企业车间、科研机构、产业园区,与企业家、科研人员、一线工人面对面交流,倾听最真实的声音。
“我们面临的最大困难是人才短缺,既缺高技能工人,也缺高端研发人才。”我市一家传感器产业企业负责人向调研组吐露心声,“希望政府能搭建更多产学研对接平台,让我们的技术更快转化为产品。”
调研中,多家企业负责人表达了自己的期待,这些来自一线的声音,都被认真记录,成为立法的重要参考。8月19日,《蚌埠市促进传感产业发展条例(草案)》经市政府第60次常务会议通过,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8月27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首次审议该《条例(草案)》。
“条例应该更加聚焦‘智能’二字,体现产业发展方向。”
“建议条例内容不设章节,让法规更加简洁明了。”
“资金支持条款过于原则,需要细化具体措施。”
……
会上,常委会组成人员和财经工委提出了74条修改意见,包括法规名称、体例结构、产业定义、政府职责、产业体系完善、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资金支持等多个方面。
“小切口”精准破题,“快节奏”抢抓机遇,“灵机制”回应产业需求。从启动立法调研到《条例(草案)》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二审,仅用时大半年。为抢抓智能传感产业风口机遇,《条例》也不再按照“两审三表决”立法程序惯例,经过第三十六次常委会会议二审后直接进行表决。
精雕细琢反复打磨
汇聚智慧完善法规
“小快灵”立法虽然形式简单、立法速度快,但条条都是经过精雕细琢、反复打磨的干货。
今年8月底,市人大法工委将《条例(草案)》在蚌埠人大网公布,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在反复论证基础上,市人大法制委员会采纳了45条审议意见、9条财经工委审查意见及其他方面意见,对《条例(草案)》进行了全面修改,修改后的草案送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审查。根据审查意见,市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再次进行修改完善。11月10日,市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召开会议,对修改后的《条例(草案)》进行逐条审议,形成了《蚌埠市促进智能传感产业发展条例(草案修改稿)》。
与原草案相比,修改稿发生了显著变化:法规名称调整为《蚌埠市促进智能传感产业发展条例》,更加聚焦产业发展重点领域和高端方向;删除章名,按原逻辑顺序排列条文,采用“小快灵”立法模式;重新定义智能传感产业,明确将与智能传感产业融合发展的传统传感产业包括在内;细化资金支持体系,构建从财政投入、国有资本到产业基金的社会资本、金融融资全链条支持;完善容错机制,明确适用条件和情形,为产业创新发展提供保障。
尤为引人注目的是,条例将中国传感谷定位为“智能传感产业集聚区和未来产业先导区”,明确其发挥核心引擎和集群发展特色园区的作用。同时,设立智能传感产业发展战略咨询委员会,为产业发展重大决策提供专业支持。
“这部法规最大的特点是坚持问题导向,针对传感产业发展中的痛点难点,作出有针对性的规定。”市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负责人介绍,条例既注重发挥立法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作用,又强化引导和保障功能,力求务实、有效、管用。
“有了法治保障,我们的信心更足了,发展的步伐更稳了。”一位参与本次立法的企业家表示,市人大常委会用法治为智能传感产业构建了稳定的发展环境,让企业有了更具体、更踏实的未来预期。
以良法促善治助发展。正如市人大常委会主要负责同志所言:“从专题询问到立法护航,我们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发展问题,这既是人大的职责所在,也是人大立足职能服务发展大局的具体体现,也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
目前,《蚌埠市促进智能传感产业发展条例》已报请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下一步,各相关单位将按照条例规定,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做好实施准备工作,确保法规严格贯彻执行,为蚌埠智能传感产业发展提供坚强支撑,以法治方式助力打造“淮河明珠、智造之城”。(吴媛媛 刘嘉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