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根据《关于开展蚌埠市“宣传系统文明标兵”选树活动的通知》 (蚌宣通字〔2023〕14号)要求,经提名推荐、资格复审、专家评审,推荐出全市“宣传系统文明标兵”拟当选名单(10人),现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监督评议。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22日-12月25日。公示期间如对拟当选人员持有异议,请通过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市委宣传部组干科、市纪委监委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组反映。
监督电话:市委宣传部组干科:0552-3125168
市纪委监委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组:0552-3115460
蚌埠市委宣传部
2023年12月22日
蚌埠市“宣传系统文明标兵”拟当选名单
1、蚌埠日报社 李博
2、市广播电视台 万浩
3、禹会区文明办 耿琪
4、淮上区淮滨街道司法所 朱艳
5、市委网信办 黄杰
6、蚌埠市博物馆 王磊
7、怀远县文化馆 张安娜
8、固镇县委宣传部推荐 固镇县检察院退休干部 王健
9、 蚌埠经开区文明办 张杰
10 、五河县委宣传部 李向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