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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激励公告
发表时间:2024-03-12 09:31 来源:蚌埠文明网


2023年文明创建工作

考核激励公告

根据《蚌埠市2023年文明创建工作考核办法》和考核结果,现将2023年文明创建工作考核激励公告如下。

一、对区考核激励

第1名    龙子湖区

第2名    高新区

第3名    淮上区

专项激励  经开区(经开区文明村镇创建考核获得前三名,根据考核办法,予以专项激励)

二、对县考核激励

第1名    五河县

第2名    怀远县

三、对市直单位考核激励

第1名  市城市管理局

第2名  市公安局(公安交警支队)

第3名  市交通运输局

蚌埠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24年3月11日

【编辑:贾铁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