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篇
一、公益宣传
1.显著位置展示市民公约。
2.显著位置展示不少于1处公益广告(含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主题内容)。
3.运用橱窗、展板、电子显示屏等多种形式,展示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含关心关爱未成年人或其他有利于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公益广告)。
4.设置精神文明建设宣传栏,每季度更新内容。
5.设置要素齐全的15分钟便民生活服务圈导视牌。
6.省级文明社区显著位置有设计精美、耐久性强的公益广告景观小品。
7.公益广告宣传突出思想性,兼顾艺术性、观赏性、耐久性,内容无书写错误、表述不规范或与党中央精神、社会公德、公序良俗不相符的问题,无明显的褪色、污损或被小广告张贴占用的现象。
二、社区家庭教育
设有专属或共享的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等家庭教育场所、未成年人专属或共享的活动场所;家庭教育、未成年人专属或共享场所有管理制度、工作记录;有开展家庭教育、未成年人活动的文字和图片资料。
三、社区志愿服务
社区设有志愿服务站点,标识明显,人员在岗,有服务制度、项目公示,能够正常提供服务。
四、公共设施
1.有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设施状况良好。
2.有符合标准的消防设施。
3.建筑物外立面整体干净、无大面积破损污损,建(构)筑物及依附于建(构)筑物的玻璃幕墙、展板等安全牢固、完好无损。
4.公共卫生间设有轮椅通道、扶手或缘石坡道等无障碍设施,至少有1个方便残疾人、老年人、伤病人或孕妇儿童使用的带扶手的坐便器或蹲便器。
五、环境卫生秩序
1.环境绿化美化,卫生状况良好,无积存垃圾、纸屑、烟蒂、污物现象;2.无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现象。
六、文明行为
1.无争吵谩骂、使用低俗语言现象;2.无乱扔杂物、车窗抛物现象;3.无随地吐痰、打喷嚏咳嗽不掩口鼻现象;4.无损坏公共设施现象;5.无占用和堵塞消防通道现象;6.无不文明养宠现象;7.无躺卧公共座椅现象;8.有序排队,保持适当距离,无插队现象;9.居民友善对待外来人员,耐心热情回答他人的询问。
七、位于建成区之外、属于市辖区范围的社区
1.无明显垃圾堆积、环境脏乱、道路坑洼;2.无争吵谩骂、使用低俗语言现象;3.无乱扔杂物、随地吐痰、打喷嚏咳嗽不掩口鼻现象;4.无损坏公共设施现象;5.村居内公厕为卫生厕所或无害化厕所;6.无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现象。
八、新(改、扩)建社区(小区)
1.设有轮椅通道、扶手或缘石坡道等无障碍设施,无障碍标识明显,设施管理、使用情况良好;
2.停车场设有无障碍停车位,无障碍标识明显;
3.对视力残疾人和听力残疾人提供信息无障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