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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蚌埠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十一次全体会议 关于召开中国共产党蚌埠市第十三次代表大会的决议 (2026年5月25日中国共产党蚌埠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十一次全体会议通过)
发表时间:2026-05-26 08:07 来源:蚌埠新闻网

一、中国共产党蚌埠市第十三次代表大会定于2026年9月在蚌埠大剧院召开。

二、大会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总结市第十二次党代表大会以来的工作,进一步明确今后五年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目标任务,选举产生中国共产党蚌埠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带头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团结动员全市人民锚定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目标,坚定信心、乘势而上,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以“三严三实”的优良作风,为全面完成我市“十五五”规划,聚力打造“淮河明珠、智造之城”,加快蚌埠振兴而努力奋斗!

三、大会的主要议程是:

1.听取和审查中国共产党蚌埠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的报告;

2.审查中国共产党蚌埠市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3.选举中国共产党蚌埠市第十三届委员会;

4.选举中国共产党蚌埠市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5.选举出席中国共产党安徽省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代表。

四、代表名额、分配原则及产生办法。

中国共产党蚌埠市第十三次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为460名。

代表名额的分配,由市委根据各选举单位所辖党组织数量、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确定;并由这些选举单位按照市委提出的选举办法和差额比例,召开党代表大会或者党员大会或者党代表会议选举产生。

解放军、武警部队代表的选举工作,由蚌埠军分区、武警蚌埠支队党委拟定具体方案,经市委批准后实施。

五、全会号召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共产党员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同心同德,艰苦奋斗,开拓进取,努力做好各方面的工作,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国共产党蚌埠市第十三次代表大会的胜利召开。

【编辑:王韶歆】